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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因水源争抢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2024年湖南湘中地区遭遇数十年一遇的持续极端高温干旱天气,多地稻田灌溉水源严重紧缺,涉农邻里水源纠纷频发。

本案当事人杨某与何某系同村相邻稻田承包户,案发当日双方因灌溉水渠取水次序发生口角,矛盾升级为肢体冲突,争执中杨某情急之下抡起手中锄头砸向何某头部,致何某头部重伤,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杨某主动到案,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立案侦查,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法定量刑区间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杨某家属经多方打听,委托湖南开心律师事务所李亮律师作为杨某的辩护律师。

接受委托后,李亮律师第一时间完成卷宗查阅、会见当事人等基础工作,并未因案件事实清晰就采取流程化辩护。

考虑到本案系邻里纠纷引发的激情犯罪,案件核心辩护空间在于过错认定与双方矛盾化解。

李亮律师先后3次前往案发村庄开展实地调查,累计走访12名知情村民,固定了多份证人证言,证实案发系被害人何某率先堵塞杨某家稻田灌溉支渠、且率先动手推搡杨某引发冲突,被害人对案发存在明显过错;

同时调取了杨某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日常表现忠厚的村组证明,为后续辩护体系构建打下了扎实的事实依据。

在证据固定完成后,李亮律师联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开展双方家属的和解工作:一方面向被害人家属释明杨某家庭经济能力有限、确无高额赔偿能力的客观情况,另一方面向杨某家属释明被害人家属的合理诉求,经过前后5轮沟通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杨某家属向何某家属赔偿10万元,何某家属出具刑事谅解书,明确表示对杨某的行为予以谅解,请求司法机关对杨某从轻处罚。

庭审过程中,李亮律师围绕“被害人存在明显过错、本案系邻里纠纷引发的激情犯罪、杨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展开完整辩护,辩护意见全部被合议庭采纳。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杨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附带民事赔偿10万元。

本案的办理既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也充分体现了李亮律师深厚的刑事辩护专业能力与纠纷调解的实务经验,获得了当事人及家属的高度认可。